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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地震受灾学生专项援助表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22 12:00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学管系处、学生大队: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长沙慈善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长沙地区高等院校开展汶川地震受灾家庭学生专项援助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0829号)文件精神,拟对在校就读、符合资助条件的地震受灾地区学生给予专项补助,标准50002万元不等(具体见文件)。

请你们迅速组织对来自地震受灾地区的学生(含08级新生)情况进行摸底,并于923日前将《汶川地震灾区受灾家庭在长就读学生慈善救助申请表》(附件一)及《汶川地震灾区受灾家庭在长就读学生慈善救助汇总表》(附件二,具体到校园网下载)报送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警务督察科)。

对于家庭确实受灾,但没有达到上述补助条件的地震受灾地区学生(含08级新生),请组织填写《汶川地震灾区受灾家庭在校就读学生补助申请表》(附件三,具体到校园网下载),也于923日前报送到我校学生资助中心(警务督察科),以便学校统一进行补助。

对来自地震受灾地区学生的援助和补助工作体现了学校和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怀,请你们一定严格落实政策,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并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鼓励其树立自立自强、克服困难的坚强决心,引导其安心学习,以优异成绩回报学校、政府和社会!

       附下载地址:
temp_08092212443484.doc
temp_08092212447391.doc
temp_08092212443722.doc

学生工作处

OO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