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长沙慈善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长沙地区高等院校开展汶川地震受灾家庭学生专项援助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08]29号)文件精神,拟对在校就读、符合资助条件的地震受灾地区学生给予专项补助。
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生大队和系部初审,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查,我校有下列两位同学符合湘学助[2008]29号文件资助条件:
1、 王琴,女,1989年3月出生,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水磨镇灯草坪村一组人,公共管理系2008级文秘04区队学生。因5﹒12地震房屋垮塌了大部分,田地也被部分损坏,损失惨重,再加上父母在家务农,没有固定经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
2、 袁媛,女,1990年8月出生,四川省绵阳市安县秀水镇朝阳村六组人,计算机系2008级信息安全技术专业学生。因5﹒12地震房屋全部垮塌,损失惨重,再加上其父母在家务农,没有固定经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
我们拟报长沙市民政局和长沙慈善会审批给予补助,根据要求特予以公示,如有不实情况,请在9月26日前向学校资助中心举报,电话:2791789、2791799、2791758。
特此公示。
学生资助中心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四日